韩国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法介绍

2018-1-12 08:36 来源: 老汪聊低碳

这次不给大家耍嘴皮子,直接上干货!

韩国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法介绍


配额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作用于2018年,第二阶段作用于2018-2020年,如果第二阶段算出来2018的配额与第一阶段不一致,则先以第一阶段为准发放,差额在后两年多退少补。

第一阶段:

配额分配方法:所有控排企业采用历史法进行配额分配(主要因为基准线还没定下来)

配额总量 = 第一履约期年平均配额发放量5.38461亿吨

企业配额 = 第一阶段年平均排放量×调节系数

其中调节系数= 第一履约期年均配额发放量/14到16年年均排放量=5.38461/6.32171=0.8518

政府保留配额量:1400万吨,用于新上项目及市场调节

第一阶段分配出各行业配额总量如下:


第二阶段:

配额分配方法:历史法(Grandfather)为主,基准线法(Benchmark)为辅(炼油、水泥航空等)

企业配额 = 配额预算量 + 新加配额量(设备增加等)+ 取消配额量(设备减少等)

配额预算量 = 历史法和基准线法算出预期排放中的较大值×调节系数 + 目标管理制度的达标业绩+ 列入控排企业后的减排业绩 – 过量储存的扣除。

有偿拍卖:除少部分特殊企业外,企业配额的3%通过有偿拍卖获取,剩下的无偿分配。

关于过量储存的扣除:企业可以储存不超过第一履约期年均排放10%+2万吨的配额用于第二履约期,超过部分将从配额中扣除,2018年8月截止。

关于拆借:允许企业拆借不超过上缴配额数量15%的配额用于履约,但不能拆借第三履约期的配额。

关于外部减排项目:企业允许使用履约总量10%的减排量进行履约,其中韩国企业在国外实施的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不超过5%。

点评:

啥也不说了,光看到那个调整系数我就判定韩国企业的日子不好过,韩国碳价短期之内看来是下不来了。不要以为韩国开放了全球采购CER就会把韩国碳价拉下水,其实当前来看符合要求的并不多,简单算一下,韩国海外的CER需求量每年大概在2500万吨左右,所以还是很有空间的。

他们之所以要分第一第二阶段我感觉是因为这个基准线法的基准线一直定不下来,所以2018年的配额先无脑历史法,后来再多退少补,可想而知基准线法的实施难度。想想某国也是事先无脑基准线,事后各种行业砍砍砍,咳咳咳….


关于是否取消行业调整系数韩国内部有争论,韩国第一履约期是先把配额分给各行业,然后再从行业分给企业的,个行业之间有调整系数的。认为该取消的人持有的观点是不同行业设置不同的调整系数引起了大量口水战不利于团结,如果要调整行业发展的话,通过调整Benchmark系数也可以实现。认为不能取消的人持有的观点则是行业间的发展差异本来就是明摆着的,国家通过设置行业调整系数可以释放明确的产业转型方向反而对于发展有利,个人比较支持需要设置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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