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负责人就2016年度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8-1-4 13:50 来源: 省发改委资环处

  经省政府同意,省应对气候办、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向社会通报了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了便于社会了解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就控温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问: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有何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引导国际气候变化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巴黎气候大会时向国际社会作出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峰的国际承诺。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明确提出要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发改电〔2017〕360号),对各省(市、区)2016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现场考核。

  参照国务院对省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要求,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我委牵头编制并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31号),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为强化目标责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浙江省“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浙发改资环〔2017〕854号),正式启动对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今年是第一次对各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考核重在提升各市政府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重视程度,是督促和引导各地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挥棒”,对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工作目标、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浙江省“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规定,本次考核主要检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从碳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节约与结构优化、低碳产业体系建设、城镇化低碳发展、区域低碳发展、碳市场建设和运行、低碳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支撑、相关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评估各地区2016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总体情况,引导各设区市政府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工作。
  碳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否决性指标;二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进度目标,作为期末考核的否决性指标。省应对气候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气候低碳中心等专家,综合各地责任、能力、潜力三个方面将国家下达我省的20.5%碳强度降低目标分解到各设区市,共分为四挡。

  问:今年考核的结果如何?

  答:考虑到省政府2017年才给各设区市下达“十三五”碳强度下降总量指标的实际,综合各项工作得分情况和核心指标碳强度下降情况,经报省政府同意,考核结果分“优秀”和“良好”两档,即杭州、衢州、嘉兴、绍兴、湖州、丽水等6个市为“优秀”,舟山、温州、金华、宁波、台州等5个市为“良好”。考核结果已在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

  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十三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国务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部署,扎实各项措施落实,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为0.87吨/万元(2015年价),较2015年(0.92吨/万元)下降5.5%,超额完成年度降低目标,并呈现以下六大亮点:

  一是领导体系已经建立。各地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均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体系已经建立。部分地市将碳强度降低目标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部分地市组织编制了“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各地财政均安排经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二是低碳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全省2016年度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耗强度下降目标顺利完成,部分地市超额完成2016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全省非化石能源占比从2013年的11.6%提高到2016年的16.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7.2%,各地加快燃煤锅(窑)炉淘汰,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结构持续低碳化。

  三是低碳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全省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4.3︰45.9︰49.8调整为4.2︰44.2︰51.6,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特别是以杭州市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的大力发展,引领全省产业结构进一步向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温州、绍兴等地相继出台《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传统高碳排放产业低碳化发展。丽水市围绕建设大花园总体部署,加快森林扩面提质步伐,森林碳汇能力稳步提高。

  四是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积极推动建筑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嘉兴市制定《嘉兴市2016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全面掌握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和使用状况。舟山等地制定绿色交通考核目标和绿色交通工作考核办法,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台州市景元社区积极开展省级低碳社区工作创建,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

  五是区域低碳发展创新深化。部分区域率先提出达峰行动计划。宁波、杭州、温州等6个市已开展峰值研究,并提出了峰值目标,6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1个国家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试点和4个国家低碳工业园区, 22个省级低碳试点和15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按试点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杭州市以植树造林的方式,中和G20杭州峰会因交通、餐饮、住宿等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成为首个实现“零碳排放”的G20峰会。

  六是基础工作体系初步建立。顺利推进重点企业开展2016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和复查工作。编制印发《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办法》,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2016年度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杭州、宁波等市除设立专门的专职管理机构外,还组建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技术支撑机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逐步提升。

  问:当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还面临哪些问题?

  答:从2016年度考核情况看,我省各设区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碳强度下降形势较为严峻。2016年以来,我省能源消费较快增长,部分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不降反升,能源活动领域碳排放约占全社会排放量80%左右,碳强度指标完成情况面临严峻形势。2016年碳强度下降率为5.5%,2017年预计下降率为5%左右,下降幅度收窄,随着省内部分高能耗项目的上马,“十三五”后三年碳强度下降形势将更为严峻。

  二是能源结构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能耗强度下降率为17%,而碳强度下降率高达20.5%,增加的3.5个百分点需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来完成。从全省情况来看,我省煤炭消费占比仍维持在50%以上,2016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5.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7.2%,能源保障、能源消费处于中低端水平,有待向中高端发展。

  三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重视程度区域不平衡。大部分市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较为重视,市县清单质量逐年提升,示范试点有效推进,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增强,但也有一部分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任务举措不实、人员力量缺乏、工作载体空洞等问题,工作系统性、全面性、实效性不强。

  各地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探索建立全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健全政策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控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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