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绩效办的工作要求,我委坚持把机关绩效考评作为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强而有力的措施,较好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我委绩效考评指标分为职能性指标、共性指标、专项工作指标、设区市指标和临时重大工作指标。截至11月底,大部分职能性指标已按时或提前完成,除了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且已同意调整的,其余职能性指标预计12月底能顺利完成;专项工作指标、共性指标、设区市指标和临时重要工作指标也在顺利推进,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基本能按照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具体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效
1.成功争取主导防城港
钢铁基地项目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是我区
冶金“二次创业”的龙头项目,近几年进展非常缓慢,项目改由我区主导建设不仅可以改变项目停滞不前的局面,而且有利于缓解我区工业投资大幅下滑压力,意义重大。经多次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及反复谈判,我区已与宝武集团达成共识,宝武集团同意由我区主导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并交付相关前期资料。柳钢集团已于2017年10月9日进驻防城港钢铁基地开始勘探,已于12月18日正式实质性开工。
2.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打击和取缔“地条钢”任务。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的重要内容,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明确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委牵头起草《2017年全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督促各市县设立“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电话,组织各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目标责任书。经摸底排查、认真整改,我区已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目标任务,共处置“地条钢”企业15家,拆除中频炉144台,化解钢铁产能541万吨,顺利通过国家专项督查组验收。为进一步做好取缔“地条钢”后续监管工作,我委还牵头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工作总体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有效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
3.稳步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根据国家开展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署,以开展
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为工作主要突破口,多措并举,多次组织召开对接座谈会,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引导区内多家国有大型银行对接广西有意向重点企业开展债转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农行广西分行已制定完成5个项目的债转股方案报农总行待批,建行广西分行已与广西
交通投资集团、广西柳州钢铁等6家集团就债转股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分别与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两家企业各达成100亿元的债转股合作意向。同时,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创新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债转股工作,积极引导广西金控资产公司探索与我区一些具有品牌知名度但目前暂时经营困难的生产型企业进行债转股合作,将该类生产企业所背负的银行债务由广西金控资产公司统一进行承接,并将相关债权转化为持有股权,通过剥离品牌商标使用权、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上市公司合作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等方式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
(二)投融资工作稳步推进,全力推动有效投资稳增长,认真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
1.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全面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了全区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任务并分解到各市各行业各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坚持投资形势月度分析和情况报送制度,加强对投资运行及趋势的监测研判,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加强和改进投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和应统尽统。配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红黑榜”通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并向自治区政府、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汇报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筹备并具体承办全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并及时将会议部署的任务分解下达。成功组织开展全区投资和项目建设业务四期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近千人。加强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共下达13亿元,重点涉及我区重大公益性、社会事业建设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支持建设项目。二是严格落实做好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和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查整改工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7〕334号)、《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7〕643号)、《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库2017年6月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发改电〔2017〕10号)等文件,会同稽查办及有关处室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监管机制、“项目责任人”制度、进展情况“红黑榜”通报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构建长效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7〕3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29条具体措施,涵盖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各环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前开展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审核以及分解下达工作。三是经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第6期《督查工作信息》对我区项目推进整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指出广西自治区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显著加快。11月20日,陈武主席在我委上报的工作报告上批示:要持之以恒抓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多样化融资方式。一是研究出台广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31条具体措施,选取3个地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积极探索“多评合一、统一评审”中介服务新模式、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等。二是修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三是着手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启动企业投资承诺制及相关改革试点
政策研究。四是全面推广应用和完善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出台在线平台运行暂行管理办法,推行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实现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零前置”和“随报随备”。开展在线平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对接工作,建成并上线运行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培训及专项督查。五是会同自治区政管办推动建立“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缩短到70个工作日内。六是会同有关处室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化、目录化管理,实现“两单融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7〕724号)。七是开展全区民间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情况清理核查,联合相关部门逐项梳理报建审批事项,督促加快办理进度并专题报告国家发改委。
3.有序开展招商引资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落实自治区政府与中民投集团、平安集团等投资合作协议。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统筹推进全区PPP工作,开展全区PPP专题实务培训,逐步规范PPP项目分类管理,整合全区统一的PPP项目库,目前全区已入库PPP项目695个并向社会推介,计划总投资6887亿元。切实加快专项建设基金落地投放,及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快专项建设基金支付进度的通知》,明确项目前期、基金支付进度和基金使用项目相应工作措施。继续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不贴息类)落地。截至目前,国家分七批安排我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共计539个,基金金额495.37亿元。基金投放银行已与345个项目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签约率73.25%;投放基金332.28亿元,投放率81.34%;发生支付的专项建设基金共319个项目,支付专项建设基金金额252.46亿元,支付率75.98%。
(三)围绕中心大局推进各项财金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委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研究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
行情况及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建议,参与撰写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全区金融工作会议等专题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积极研究全区项目融资发展战略及融资体制改革问题,推动政银企对接,创新融资模式,开拓融资渠道。加强与各方的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及存续管理等工作。
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各项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信用建设文件。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按照我区贯彻落实国家重要信用建设文件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务实推进,按时保质、逐条逐项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加强资源整合,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完善自治区层面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应报尽报”,“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实现与自治区信用平台的数据全归集。三是加强各领域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突出抓好工商、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金融、税务、价格等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环境保护、互联网等领域信用建设,切实加大失信行为成本。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从业人员的公信力。四是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我区存量主体代码数量共50余万户,已建映射关系的代码数量为50余万户,代码转换比例为100%,个体工商户存量转换代码率100%,均已完成国家布置的工作任务。五是落实“双公示”工作。按照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示、报送信息。六是抓好城市信用建设工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城市信用监测状况纳入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范围。推荐南宁、梧州市参与创建国家级信用示范城市。根据国家最新城市信用月报,我区2016年被列入城市信用状况排名后10位的三个城市排名有较大进步,均已退出后10位。七是深入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配合自治区政府抓好我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10月底,已有91.9%的失信机构退出失信名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牵头组织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2.扎实做好企业债券工作。一是积极培育我区企业债券市场,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企业债券政策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于3月和8月份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区企业债券融资工作座谈会,与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与证券公司、信用评级公司等就进行沟通,掌握我区债券申报发行储备情况。二是提前介入、密切对接。对于已在准备申报材料、谋划递交申报申请的发行人与券商,我委积极对发行人资质、拟发行债券品种和募投项目进行初步了解并给出相关政策建议。三是用好国家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相关标准,推举柳州市作为全国实施“企业债券直通车”的试点城市。柳州市在实施“直通车”申报制度后,加快了当地企业债券的申报和审批速度,有效地支持了当地一系列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例,2016年该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广西区第一支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并获得批复。但由于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的融资利率不断高企,对企业造成了较大融资压力。为此会同相关中介机构,主动指导企业选择合适利率窗口,于今年9月成功市场发行,有效降低了该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了柳州市的融资环境,获得了资本市场较好反响。四是强化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台帐,切实做好企业债券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推动项目融资开辟新渠道新方式。一是推动自治区与平安集团的合作。会同平安集团结合保险资金的使用特点和要求,起草了南宁教育园区项目融资方案,计划以“统借统还”的方式融资50-100亿元,期限10-15年,用于教育园区高校土地征拆及前期开发,以解决部分高校土地款筹措困难问题;指导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与平安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合作基金的前期筹备工作,平安集团下属平安信托与柳州市已成功设立平安明珠-柳州北部生态新区开发基金,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工作已完成,两家公司均获得平安银行授信人民币50亿元和综合授信15亿元。二是参与推动各级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领民间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包括我委正积极推动的总规模100亿元的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30亿元的广西健康养老发展基金、100亿元的广西服务业发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30亿元的广西生态经济发展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的广西丝路基金及军民产业融合基金等,放大政府投资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广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三是加强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我区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基金材料齐备性核对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截至目前,共受理14家基金相关信用信息登记审核,目前已通过13家,有效促进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做好创投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创投企业宣传的力度,鼓励区内企业在创投企业备案系统中进行登记。此外,根据财金司的统一要求,本着以“企业自愿”的原则在全区开展备案创投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
(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1.统筹推进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
投资完成情况:1-10月,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7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3.7%,比去年同期快1.8个百分点。
开工项目情况:1-10月,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开工134项,开工率71.3%。开工的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主要有: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柳南高速公路改快速路工程(三岸收费站—那容互通立交)、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玉洞-坛兴村)、钦州港东航道扩建一期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南宁新江镇至崇左扶绥县一级公路、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浦北龙门风电场工程、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东部工厂乘用车能力提升项目、铁牛集团众泰汽车项目、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防城港项目(一期)、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宁明片区标准厂房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钦州市技工学校回迁建设项目(一期)、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搬迁项目(一期)、北海市体育馆、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等。
竣工项目情况:1—10月,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竣工投产25项,占年度计划的34.2%。竣工投产的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主要有: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南宁牛湾疏港大道(五合大桥南至蒲北二级路)、柳州市西鹅铁路货运中心站一期工程——柳州东站回建项目、柳州港官塘作业区一期工程进港道路、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广西容县真武阁景区旅游提升项目、广西田东石
化工业园区工业大道工程、广西鄂中肥业公司年产60万吨专用肥及缓释肥建设项目、崇左3万头优质牛肉产业化基地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今年自治区层面计划新开工的188项重大项目中,有4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其余的属自治区审批权限。截至10月底,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工程、玉林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已获国家批复;柳州市动车存放所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待批;防城至东兴铁路项目正在修编可研报告。
2.加快推进城市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一是开展南宁至崇左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可研已审查,项目社稳、环评已批复,规划选址已批复,用地预审已报国土部审查;崇左南站综合体项目已于6月份举行开工仪式。自治区政府已同意以“湘桂铁路南宁至崇左段扩能改造工程”名称进行核准。二是开展北海至玉林城际铁路、玉林至梧州城际铁路、梧州至贺州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已按计划召开3次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上述三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地方城际铁路网规划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省级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批复的规划审批单个城际铁路项目可研。国家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已暂缓对城际铁路网规划的审批,下一步将在项目资金筹措、相关城市财政收入、债务等方面提高准入门槛,《广西城际铁路网规划》至今未获得国家批复。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目前尚未明确上述三个项目的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未明确则不能完成可研审批前置要件的编制工作,完成项目可研审批、实现开工建设存在困难。三是开工防城至东兴高铁等项目。铁路总公司已明确按时速250标准建设,并于7月组织召开了项目可研审查会,规划选址、社稳已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10月30日出具关于防城至东兴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的函并已报送到铁路总公司,铁路总公司已于11月初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防城至东兴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开工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等项目。项目环评、水保、能评、用地预等均已完成编制并获得批复,于2017年6月14日已获得项目可研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也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于2017年11月20日已获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五是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铁、合浦至湛江铁路。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10月12日《关于下达敦化至白河铁路等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计统基函〔2017〕176号),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调整计划为13亿元,截止11月底完成投资9.84亿元,预计年底完成年度目标;于2017年6月6日-8日组织有关部门赴北海开展合湛铁路调研合湛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准备工作及进展情况。计划12月再安排一次现场检查,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六是竣工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广西段)等项目。截止11月底,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完成17.5亿元,预计年底可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中国铁路总公司下达的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投资计划7亿元,截止11月底完成6.1亿元,预计年底可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七是分别于2017年1月4-5日、11月8日赴柳南铁路公司、黎南铁路公司、南广铁路公司、沿海铁路公司等合资铁路公司进行调研指导,通过调研了解各公司合资铁路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关情况,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八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次赴京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单位汇报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同时,加强与
湖南、广东省等省的沟通配合,共同争取国家的支持。九是加强与南宁铁路局、广西铁投集团,以及各市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前置要件审批,定期召开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是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工作台账。强化项目的科学管理,通过建立完善广西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表,把具体项目推进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压实工作任务,合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推进国家级重大事项和项目。一是稳步推进国家级南宁五象新区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组织五象新区起草自治区主要领导给国务院领导的信函,根据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南宁五象新区总体方案》及修改情况说明,再次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二是推动南宁市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同意和支持下,指导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申报工作,多次去调研座谈,指导申报工作的推进。
4.全力推进西江大会战项目建设。一是结转2017年继续推进的大会战项目总计166项,总投资58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6.5亿元。1—10月,大会战项目完成投资612.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6.0%,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林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等项目施工进展顺利。玉林民用机场工程、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南宁市江南区
江西至杨美公路、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实现开工建设,占计划开工项目数的36%。桂林北动车所、桂林西货运中心、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国道321阳朔至桂林段扩建工程、南宁市北部湾1号路(国凯大道至国凯一支路)、柳州港官塘作业区一期工程进港道路、广西田东
石化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百东新区都市公共交通配套系统一期工程等11个项目实现竣工投产,占年度计划的27%。二是还放眼长远和大局做好项目储备,连续编印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投资合作项目手册,储备了一大批项目。三是不断搭建经济带城市合作新机制。10月28日,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西江经济发展
论坛在梧州市举行,广西西江沿江11市以及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茂名5市共同签署《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席会议章程》。四是掀起经济带宣传新高潮。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同印发经济带三周年系列宣传方案,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上对经济带建设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在广西日报开辟经济带建设成果访谈专栏,不定期发布经济带建设情况及访谈。组织制作经济带宣传片及宣传册,进一步加强经济带宣传力度,打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
1.加强顶层设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会同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课题研究,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点单位绩效评价总结报告等成果。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牵头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实施方案》。三是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纲要。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纲要精神,组织编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并征求各部门意见。继续推进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和信息惠民等信息领域国家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成效评价工作。
2.加强统筹指导,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是重点扶持重大项目。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争取资金支持广西慧宝源抗肿瘤药物开发、思奇数字音视频信号宽频带传输技术及装备、福达汽车曲轴及离合器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新兴产业示范性项目建设,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加快转换成为先进生产力。二是突出抓好大健康产业。牵头编制广西大健康产业目录,组织开展大健康产业企业认定,确保产业有序、快速发展。全区共57家企业申请认定大健康产业企业,16家企业获认定为广西第一批大健康产业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广西第二批大健康产业企业认定,预计12月底收集完项目,2018年2月份左右,初步完成资料审查工作。
3.建设创新载体,创新平台队伍不断壮大。一是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4号)要求,围绕我区北斗导航、生物农业、机械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指导和组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位置感知与位置服务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农业科学院“香蕉品种遗传改良和栽培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土方机械工程研究中心”等3家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截止目前,国家已经在门户网站公布今年拟批复的名单。二是积极培育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完成2017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截止11月中旬,已经收到各市推荐上报的27个申报项目,并组织开展专家评议工作。三是组织我区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真遴选,拟推荐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4.突出创新引领,新业态新动能持续形成。一是研究制定我区打造九张创新名片工作方案。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特色农业、大健康等九大领域创新,研究提出我区打造九张创新名片的内涵、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实现路径。二是研究提出加快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要求,扎实开展我区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三是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广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实施意见》。会同教育、科技、人力、工商等部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六)统筹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一是充分发挥服务业部门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情况和完成年初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二是制定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编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三是突出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制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集聚区培育和创建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桂林、贺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五是完善服务业行业监测分析制度,规范服务业月报制度。推动服务业增速快速提高到三次产业首位,占GDP比重达40%左右。六是制定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政策措施。七是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在自治区层面成立服务业办公室。八是学习
云南省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经验,促进我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七)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
1.深化区域合作,加快粤桂合作试验区和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建设。一是持续完善开放合作平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推进顺利,目前基本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端装备产业集群、食品医药产业集群及林产林化产业集群;积极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一园三区”建设;加快推进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以及肇庆—贺州、百色—文山、河池—黔南等跨省合作新平台规划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1+3配套”方案的落实,推动设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快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两广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组织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 “1+3”配套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工作;三是加强与广东发展和改革委沟通联系,促进广东方加快推进“1+3配套”方案;四是为进一步扩大试验区的影响,共同举办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专场推介会活动。五是与广东省、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一起,印发实施了《贵广高铁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南广高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开展编制我区推进落实贵广、南广高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六是陪同委领导一起率队参加粤桂黔高铁经济带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推进粤桂黔三省区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七是支持柳州市出台《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柳州)广西园建设方案》《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柳州)广西园概念性规划》,积极推进桂林园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八是支持贺州、贵港、梧州加快推进分园规划建设,目前贺州分园发展规划已经完成专家评审,贵港分园发展规划正在抓紧编制。
2.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新成绩。一是顺利完成广西参加2017年泛珠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抓好2016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中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梳理和总结,认真研究2017年泛珠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广西建议议题,统筹组织精兵强将,开展集中办公,强化与湖南泛珠办沟通对接,策划与广东、
香港高层会晤,筹备第四届珠江水运会议,组织好会议相关材料、往返安排、参会手册、参会证件、住宿安排、会场布置等系列工作,确保自治区主要领导出席2017年泛珠三角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圆满顺利;二是组织开展广西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前期研究,做好广西融入大湾区建设顶层设计,全力配合做好《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研提广西进一步深化泛珠合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开展编制《广东广西进一步深化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0)》工作,研提两广重点领域合作的相关重点项目和具体举措。
3.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抓统筹促协调,压实责任分工协作。积极发挥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捏合各部门职能,统领全区城镇化工作。召开了四次厅际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专题研究了2017年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督查报告、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阶段性评估等多项议题。通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围绕难点逐个突破、集思广益抓重点、及时总结全面推广等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各市各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坚持年度重点工作季报和试点任务进展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最新动态研判形势,通报新型城镇化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狠抓落实,配合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关键政策落地实施。二是抓规划落实和政策研究,出台实施文件。今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了《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为推动规划的实施,主动对接广东、
海南两省,形成了决策、协调、执行三个层次的合作机制,目前,桂粤琼三省区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合作机制正在三省区政府会签中。同时,牵头制定的《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广西实施方案》已通过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准备印发。推进规划落实措施得力,创新性地开展省际合作,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在国家城市群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开展《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以来我区贯彻落实情况,从四大战略任务进展、五大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方面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今年我区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广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工作实施细则》 “人钱挂钩、人地挂钩” 等关键性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城镇化政策体系,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参与特色小镇相关文件的制定,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为全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纲领性指导。三是抓调研督查,力促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开展了多次专项调研督查。4-5月,牵头组织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调研督查,深入了解各市县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情况,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完成全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也提高了各市县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认识。我区先于国家要求完成了此项督查工作。8-10月,先后联合住建厅和清华大学国家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开展了广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调研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评估调研。摸清了我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的进展情况,督促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着重对柳州和来宾两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量,为试点经验总结奠定基础。联合
浙江大学完成了沿边境(广西)小城镇建设情况调研、参与住建厅广西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调研。四是抓综合试点先行先试,取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12月,我区柳州市和来宾市分别承担“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和“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任务。我委积极统筹协调,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等多方面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柳州模式”和“来宾样板”。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西部地区经验交流会上得到肯定,为全区乃至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委托
第三方开展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评估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摸清摸透试点地区城镇化工作的推进情况、试点任务进展,对标对表逐项进行阶段性评估,形成的评估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为我区更好地完成各类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五是加强新型城镇化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新型城镇化工作涵盖范围广,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政策种类繁多。为此,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参加了第二届中国新型城镇化论坛、第二届中国智慧城市展,加深了新形势下推进城镇化工作的认识,参与了全区服务业、经体改革、新型能源等多个专题培训,扩宽了视野。今年来,全处脱产培训人均受训超过了2次,进一步提升了自身能力。另一方面,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培训,联合举办了全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专题培训班,到玉林市开展新型城镇化专题讲座,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城镇化工作专家到钦州、北海两市解读《北部湾城市群规划》,提高了基层推进城镇化工作的业务能力。
4.全力推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一是高规格组织成立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起草完成县域经济“1+6”系列文件及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牵头制定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意见。二是筹备召开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完成大会举办地遴选工作及2016年度全区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评选出了北流市、容县等22个“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三是组织开展县域经济项目服务活动,得到自治区领导高度肯定,筹备召开全区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力加快推进全区县域经济项目建设。四是研究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5.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一是筹建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基金,于2017年11月27日以桂发改西部报〔2017〕838号文件上报请求审定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基金组建方案。二是推进2017年度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工作,于2017年3月31日前按时上报《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2017年广西工作要点》至自治区人民政府。
6.推进凭祥试验区建设。一是建设东兴和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点园区。二是推动凭祥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按计划上报自治区政府。三是推动国家沿边试验区专项资金所支持的东兴、凭祥试验区10个重大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开工率80%以上。四是争取2018年沿边试验区专项资金。
7.深入推进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一是组织编制《珠西规划》第一批专项配套规划。《珠西规划》第一批配套专项规划已全部印发,具体包括《广西珠江—西江经济带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规划》、《西江沿江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规划》、《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水环境保护规划》、《广西珠江—西江经济带消防发展“十三五”规划》。二是推动落实《关于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政策》。3月28日,筹备召开西江经济带暨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实施推进工作会,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解读《政策》并编印解读材料。6月21—29日集中开展经济带专项督查,检查各市及区直有关部门落实《政策》情况,抓紧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三是配合开展《珠西规划》中期评估工作。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实施《珠西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中咨公司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提出的具体部署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是继续完善两广合作体制机制。9月25日,广东广西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共同推动两省区在脱贫攻坚、水运航道、互联互通、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旅游等领域合作。五是与广东方一起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开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三年中期评估工作,力争通过中期评估工作梳理出需要国家部委支持的新政策新项目,进一步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六是牵头制定我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两广推进落实珠西规划需国家支持事项复函中各项工作的责任方案,组织召开广东广西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七是与梧州市共同举办2017年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系会议第二次会议暨西江经济法发展论坛,签署《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席会议章程》,推动市级合作平台由务虚向务实发展。
(八)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1.继续深化
电力体制改革。一是印发实施《广西电源项目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广西电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企业自备电厂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已组织签订年度长期协议和月底竞价交易电量396.7亿千瓦时,超额完成年底计划电量,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23.57元。三是积极推进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河池大任产业园区、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3个国家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3个改革试点项目均已确定项目业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积极推进县域天然气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自治区“县县通天然气”决策部署,统筹加快推进县域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域发展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促进我区县域快速发展,研究制定了县域天然气基础设施提升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区天然气利用和发展体系。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原则,重点建设天然气城市专供管道、县级支线管网、工业大用户直供管道、天然气供气站、城镇燃气管网等天然气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天然气上、中、下游项目协调发展。力争到2020年,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85%,天然气利用覆盖111个县(市、区),全区基本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目标。预计总投资可达53亿元。
3.有序开展能源规划和课题研究。一是完成《广西“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上报工作。二是完成《广西电网11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评审工作。三是开展《广西火电灵活性改造实施专题研究》、《广西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等2个课题研究。
4.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完成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广州-南宁支干线与贵梧高速交叉穿越问题、河池东江镇盛达新型
建材厂举报有关问题、柳南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穿越中石化成品油管道有关问题等隐患整治工作。二是中石油钦州-南宁成品油管道穿越钦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水源保护区调整修编技术报告已通过评审并上报自治区相关部门批复。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学城部分单位建设施工和项目规划影响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安全问题。四是积极推进我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油气管道保护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五是召开2017年全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座谈会,组织开展两次针对全区所有在建、在运油气管道项目的油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赴南宁、柳州、桂林、钦州、贵港、百色等地开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专项督查。
5.着力开展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电网等各专项领域工作,完成《广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5-2020)》《广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规划》《广西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修编》《广西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农林生物质发电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印发实施。通过全面摸清资源储量、电网接入、建设条件等因素,进一步合理布局项目,发挥规划实效,实现科学有序发展。另外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县域经济大会工作部署,牵头编制完成了县域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计划中的电网能力提升实施方案,下一步根据工作安排充实完善并抓好建设实施。
6.协调推进能源民生工作。一是推进农网改造升级。为加快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建设,组织召开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动员会,动员各企业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部署了2017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同时组织两家电网企业开展农网改造项目现场督查,相互学习先进经验,加快项目进展。二是推动光伏扶贫工作。牵头起草《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同时开展摸底调查,为下一步组织实施奠定基础。三是抓好水电移民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天生桥一级、乐滩等水电站移民问题处理,继续做好岩滩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项目收尾工作。
7.强化项目前期服务和管理。一是结合风能、太阳能发展阶段和项目建设实际,切实加强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加强学习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加强项目前期服务和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较为突出的并网接入、用林用地等问题。二是专题汇报和调研方面,赴京汇报衔接新能源有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委领导;赴内蒙、
陕西调研风电发展建设情况,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局主要领导和委主要领导圈阅;赴
安徽、湖北省及区内天等县、扶绥县调研光伏扶贫专项工作。三是风电方面,组织完成并发布广西2017年风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同时抄报国家能源局。其中列入建设方案项目268万千瓦,列入备选计划项目73.8万千瓦。组织召开全区风电并网接入专题会议,形成专门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单位,提出明确并网目标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四是光伏发电方面,按照经国家能源局审查通过的竞争性分配办法开展2016年光伏电站项目追加建设规模项目优选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优完成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分配。
8.节能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争取年内实现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0%。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开展2016年度设区市人民政府节能考核(桂发改环资〔2017〕1441号),目前各市已将本地区节能自评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节能
减排办,下一步将按程序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考核等工作,形成初步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9.碳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结合广西实际,研究编制《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和《广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将国家下达我区“十三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和主要任务分解下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召开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政府的联系沟通,协调推进工作。加强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成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开展碳强度下降目标预测研判,及时掌握各市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采取对应措施。二是2016年11月,国家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力量,进展调研,按规定程序起草编制《广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三是根据《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发改电﹝2017﹞360号)要求,组织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自评估,编制我区自评估报告报自治区政府,收集汇总有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备查;制定配合国家到我区现场考核工作方案,配合国家考核组开展实地调研。
10.抓好国家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编制省级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抓紧开展自治区省级空间规划框架文本编制工作,预计于12月上旬完成,待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汇报衔接后,再将自治区省级空间规划框架文本报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11.完成新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要求,我委牵头组织阳朔等1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编制形成了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于2016年12月26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环保部环评中心进行衔接审查,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审核,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反馈了衔接意见。目前,我委已按照要求修改完善,并于11月27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12.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检查评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每年要对全区所有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11月28日,我委正式发文部署开展2017年度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检查评估工作。
13.推进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一是召开部分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暨测算工作培训会,并对全区各级企事业单位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测算;通过实地考察和召开会议等方式深入基层考察调研;组织召开了第5、6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第13、14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我区企事业单位车改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起草的《关于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送审稿)》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3、14次会议审议,于2017年9月14日以桂发改报〔2017〕518号文上报自治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14.落实自治区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75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我委根据中办发〔2016〕75号文重点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提出了自治区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重点改革任务的初步分工方案并组织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贯彻落实意见,汇总后形成我区实施方案并两次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2017年7月26日,我委以桂发改报〔2017〕518号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2017年8月21日,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实施意见。11月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桂办发〔2017〕46号印发实施。
(九)对外开放迈出重大步伐
1.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一是实施“一带一路”重点突破工程,全面深化与以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二是建立“一带一路”项目电子化管理平台。二是贯彻落实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陈武主席讲话精神,形成分工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三是组织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我区参会,自治区张晓钦副主席率队参加。四是印发“一带一路”项目三年滚动、2017年重点突破计划,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58个,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一带一路”项目电子管理平台,广西参与“一带一路”省区参与度指数上居全国第7位。
2.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完善推进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招聘和抽调工作人员充实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二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组织编制《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总体规划》,并开展基础设施、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经贸服务和人文交流五大专题研究工作。5月上旬,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签中央网信办、国家工信部、外交部、商务部,共同上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三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范围。落实自治区政府与阿里巴巴、浪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企业合作内容,积极对接与中兴、华为、启迪、国家海洋局的战略合作事宜。四是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16—2017年)》提出了106个重点项目。截止10月底,已建成或投入运营项目30个,在建项目42个,正在推进前期工作33个。南宁五象新区信息港核心基地共储备了42个项目,已落地重大标志性项目16个,其中建成3个,在建8个,5个正在有序推进前期工作。
3.做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管理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委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一是做好利用外资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重点抓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企业境外发债、国际产能合作等领域政策宣传,并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外资企业在广西投资。二是进一步规范外资项目管理,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简化项目核准程序,下放部分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三是加强项目谋划,加快形成“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签约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发展机制,做好利用国外贷款工作。
4.紧抓重点难点,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一是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多双边合作平台作用,举办好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系列活动。二是完善国际产能合作配套措施,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部省协同机制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出台支持国际产能合作的具体举措。三是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全面落实国家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部署,提高境外投资项目服务管理水平,推动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
5.加强沟通对接,做好企业发行外债管理指导。加大企业发行外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信用评级,引导更多综合实力强、信用资质好的企业尝试境外发债融资新模式。
6.积极研究协调,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区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促进全区各类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
(十)惠民举措落地生效
1.统筹兼顾做好地区经济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各项目县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惠及贫困群众。2017年争取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603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5080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10950万元,2016年459个项目全部开工、完工377个;2017年第一批334个,已开工285个,完工86个。
2.配合自治区移民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稽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出台了“1+4”的四个配套文件,有效推进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二是做好联系帮扶都安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我委2017年支持帮扶都安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联系各级帮扶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区直机联系帮扶都安县联系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开展结对帮扶工作。2017年落实支持都安县建设专项资金20855万元,倾斜支持都安县约9000万元。扶持高岭镇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合作建设葡萄种植基地,开展产业扶贫的“飞地经济”新模式。认真落实都安县培育发展扶贫产业的政策措施,发动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瑶山牛、山羊、两性花毛葡萄等特色产业。三是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5个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86万元、水柜建设资金255万元、道路建设资金395.5万元。四是积极推进教育扶贫,落实全面改薄工程资金338万元,支持6个贫困村小学建设;落实“雨露计划”等补助资金资助贫困学生141人。五是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申请,争取设立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区。六是抓好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制定印发柳州市、贺州市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指导两市做好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七是启动加大边民支持力度促进守边固边工作。牵头研究起草加大边民支持力度促进守边固边工作实施意见和加强边境一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
3.深入实施石漠化治理工作。一是积极主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及时掌握项目投资信息,按国家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努力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的支持,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区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2018年度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二是在项目建设安排上,注重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当地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相结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项目推进信息月报制度,针对项目推进进度落后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西江生态廊道建设。将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9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列入大会战项目盘子,总投资94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9亿元。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4.5%。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打造西江“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与广东联合监控跨境河流断面、共同举办应急演练和建设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九洲江流域污染治理,目前两广交界断面水质已基本消除Ⅴ类和劣Ⅴ类水质,保持在Ⅲ类水质。五是于11月30日前按要求分解下达2017年度退耕还林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进行督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和整改反馈。
4.起草自治区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工作。一是接国家部署后,积极开展调研。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收到中央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后,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力量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以及相关省区对接调研。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抓紧起草完善。我委组织力量仔细学习研究中央《意见》后,发文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意见》精神,密切跟踪对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