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发布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的解读

2017-12-26 15:26 来源: 南方网 |作者: 刘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与新闻发布会,与此同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也已对外公布。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根据《方案》、新闻发布会、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相关内容,研究、整理并发布了《对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7个重点问题的解读》,解读了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最关心的若干个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启动有何意义?

  建设全国碳市场对引导相关行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绿色低碳和更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启动”是碳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意味着全国碳市场进入一个新阶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正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仍有哪些建设工作?

  1+3政策体系:是碳市场运行的法律基础,包括出台1个条例(《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3个办法(《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碳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

  4个支撑系统:是碳市场运行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碳排放权清算结算系统。

  数据报告核查制度:是碳排放量的“度量衡”,将开展2016、2017年碳排放历史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工作;完善监测计划;规范核查机构管理;完善报告核查指南等工作。

  配额管理制度:完善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在条件成熟后开展地方配额分配,同时研究完善其他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

  能力建设: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系统开户等。

  全国碳市场配额如何发放?配额松紧度如何?

  配额发放:国家将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完善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在条件成熟后开展地方配额分配。

  《方案》提出:“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配额分配标准和办法,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按照标准和办法向辖区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配额”。

  发电行业配额方法预计采用基准法,考虑因素为实际发电量与单位发电量碳排放水平。

  配额松紧度:预计分配会使全行业总体均衡(先进企业获取利益,落后企业增加负担),且不会特别紧。

  《方案》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纳入全国碳市场”。据此推测,运行初期没有ccer作为辅助履约手段。

  试点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如何衔接?

  各试点与全国碳市场的具体衔接方案,国家尚且有待与试点及专家讨论制定。目前国家考虑的因素包括:1、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需要;2、地方碳市场试点的成果和现状;3、充分尊重碳市场试点省市的首创精神;4、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原则;5、确保试点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顺利对接和平稳过渡。

  试点控排企业将按要求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试点碳市场仍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方案》提出:“2011年以来开展区域碳交易试点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区域碳交易试点地区继续发挥现有作用,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广东电力行业如何从试点过渡到全国碳市场?

  广东首批共124家发电及自备电厂企业将纳入全国碳市场:按国家要求,纳入门槛为年度排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广东发电行业达到门槛的共69家;自备电厂达到门槛的共55家,分布在钢铁石化造纸化工玻璃、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中。

  可推测,当进入深化完善期(预计2020年左右)时,试点电力及自备电厂企业才不需要在试点履约,并开始在全国碳市场履约。根据《方案》,全国碳市场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不会进行配额现货交易及履约。同时,《方案》中提到企业“逐步纳入”、试点“继续发挥现有作用”,由此推测,试点电力及自备电厂企业在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仍需按试点的要求正常履约。

  在全国碳市场启动的背景下,广东试点下一步怎么走?

  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继续贡献试点经验,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机制设计,联合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依托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配合国家部署,对试点及非试点地区拟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能力建设培训。

  深化碳交易试点,继续发挥区域碳交易试点作用。广东将积极与国家进行沟通对接,参与制定确保试点与全国碳市场平稳衔接的方案。同时,进一步完善碳交易试点机制设计,相关政策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连续性,继续做好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监管,推动区域碳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广东企业如何应对?

  对于电力及自备电厂企业:

  继续做好试点工作,健全企业碳资产管理、碳排放数据管理制度,利用试点市场进一步提升自身碳市场参与能力,取得作为试点地区企业的先发优势。

  积极配合全国碳市场建设,配合支持排放数据报送、征求意见、模拟测试、培训、系统开户等工作。

  密切留意碳市场最新政策,预判企业未来的盈余及缺口,提前做好节能减碳战略规划,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力度,在配额现货交易启动时取得主动权。

  其他暂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

  对于拟纳入全国碳市场八大行业范围内的企业(水泥、钢铁、石化、造纸、航空、化工、玻璃、电网、铜冶炼),应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积极主动节能减碳,为未来纳入全国碳市场做好准备。

  对于广东试点范围的控排企业,应继续积极参与试点市场,提升企业自身碳资产管理能力,下一步按国家要求适时纳入全国碳市场。有关企业应借助试点或国家的排放数据报送工作契机,完善自身内部碳数据管理体制,挖掘减碳潜力,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力度,提前做好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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