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22号】 ...

2017-12-18 22:41 来源: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22号
 
  根据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河北吉林安徽河南、重庆7个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辽宁省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安徽、河南、重庆7个省(市)予以通报表扬。

  各地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全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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