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公示【粤发改气候函〔2017〕6238号】

2017-12-1 21:31 来源: 气候处

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公示
粤发改气候函〔2017〕6238号  

  按照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函〔2017〕50号)部署和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遴选工作安排,经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价,2017年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如下:汕头市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区城镇试点、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城镇试点、广东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区园区试点、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近零碳排放区社区试点。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
 
  附件: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8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孙守强,联系电话:83138764;
  省财政厅:王立超,联系电话:83170275)
 
 
附件
 
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