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保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环宣中心文〔2017〕27号
各有关单位:
全球气候变暖已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根本利益。2007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决策者的气候变化意识,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全球气候变化意识的干部队伍”。2007年6月13日环保部等12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的通知》里提出要“全面提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能力”。国务院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由此可见,大气污染防治必须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进行。环保系统也很有必要深入和系统地了解气候变化的相关知识与对策,从而推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气候变化意识、协作能力,提升有关气候变化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强其能力建设,从而推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的协同开展,促进我国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和大气污染物总量
减排目标的实现。我中心拟于2017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举办环保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班,自愿参加。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环保部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120人(以传真发送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二、培训内容
(一)应对气候变化概述及主要影响。
(三)环保部门应如何有效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效应。
三、培训方式
课堂讲授、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6日-11月30日(26日报到) 厦 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
交通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1月22日前传真至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2、抵达培训地点后,首先到会务组报到,填写签到表,领取学习资料。
七、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
电 话: (010)84665683
传 真: (010)84636367
邮 编:100029
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
电 话: 05926198888(总机)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301号
八、乘车路线
火车站–厦门北站乘898路
公交车至全总劳模休养中心站;打车约20分钟,35元左右;厦门站乘840,950,994,952至厦门SM城市广场转996至全总劳模休养站,打车至酒店约25分钟50元左右。
机场乘947到高浦路口站,然后步行10分钟左右;打车约20分钟,35元左右。
附件:环保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