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瑾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收购人:
王正华,女,1969 年 9 月 3 日出生,身份证号:37012119690903****,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 166 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7 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2 年 8 月至2016 年 4 月任济南正恒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3 月任济南海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山东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今,任汉能碳董事。
转让方: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史国松
注册号: 110000410287494
设立日期: 2006 年 04 月 27 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 1 号 6 号楼 501 室
经营期限: 2006 年 04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53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清洁发展机制(
CDM)的咨询服务;清洁能源项目的咨询服务;风电设备技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 王正华担任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收购的方式
收购人王正华通过股转系统交易平台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汉能碳原股东汉能(北京)
减排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汉能碳 600 万股股份,占汉能碳总股份数量的 39.22%;受让原股东北京清能众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汉能碳 100 万股股份,占汉能碳总股份数量的 6.54%;受让原股东王勇所持有的汉能碳 28 万股股份,占汉能碳总股份数量的 1.83%;合计受让汉能碳 728 万股股份,占汉能碳总股份数量的 47.58%,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转让价格
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340 元。以上价款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