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三批)备案清单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函〔2017〕4865号
广州、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委),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
碳排放权交易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
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并委托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我委准予《广东省使用高效
节能空调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碳普惠方法学》备案。请你们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相关领域碳普惠核证减排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
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三批)备案清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三批)备案清单
备注:方法学具体内容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