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碳交易管理办法 抵消不仅限CCER

2014-7-3 13:01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近日,北京市政府网站挂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碳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至此,国内七试点碳交易管理办法均已发布。

       北京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为,允许纳入企业使用不超过5%的“经过审定的碳减排量”进行抵消。其定义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市发展改革委审定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和林业碳汇项目的碳减排量等。

       这就意味着,对北京纳入企业来说,可用于履约抵消的减排量不仅限于ccer,还包括了北京市发改委审定的节能项目等其他来源。这一设置为抵消市场留出了更多可能性,也将拉低北京CCER项目的市场预期。

       此前,在北京市发改委去年11月份发布的《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抵消项目中北京辖区内项目获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必须达到50%以上。而从CCER项目公示情况来看,北京地区项目偏少,因此本地项目成为买家重点偏好的项目来源地之一,价格一度被看好。

       同时,管理办法也规定,来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固定设施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和制造业协同废弃物处理以及电力消耗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用于抵消。相比此前要求,删去了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非重点排放单位”项目的限制。

       此外,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确定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5%作为调整量,用于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调整及市场调节。管理办法还加入了“本市适时开展跨区域交易”一条,但未做更多阐释。(完)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