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碳排放权”,是指企业依法取得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等的权利。经过当地发改委部门核定,企业可以取得一定时期内“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总量,该“合法”总量即为配额。当企业实际排放量较多时,超出部分需花钱购买;若企业实际排放较少,剩余部分可在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出售获利。
2013年以来,上述7个省市开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量规模近8亿吨,覆盖企业约2200家,配额量占各地区排放总量的30%-40%,试点期至2015年结束。
2013年年底,广东省的
电力、
钢铁、
石化和
水泥四个行业成为第一批“吃螃蟹者”。根据规定,这四个行业中2011年、2012年任一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及以上的202家企业被列为首批控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