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多边资金机制进展缓慢。在
减排的
问题上,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得到资金、技术的情况下采取积极的减缓行动。现实情况是,中国没有得到任何资金和技术,但是我们并没有停滞,而是已经采取了减缓行动。
2009年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中期
碳强度下降40-45%的承诺,并积极采取措施。2010年8月,国家启动“五省八市”低碳经济试点;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要求“五省八 市”将各地低碳试点方案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际社会广泛认为,中国的“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
政策、措施和目标体现了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首先,确定了三个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17%的目标,相当于
节能6.7亿吨标准煤;发展非化石能源,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1.4%;增加森林
碳汇,从2010年的20.36%提高到2015年的21.66%,森林蓄积量要增加6亿立方米。另外还提出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使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指导性目标。此外明确将利用
市场机制,探索建立
碳交易市场。不久前国务院刚刚审议通过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酝酿已久即将出台,预期该办法的出台将带动更多中国企业参与国内自愿减排市场,推动自愿减排市场蓬勃发展。
从《京都议定书》建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碳交易的机制开始,中国一直在探索自己的碳交易之路。从单个的
CDM项目交易到中国本土的自愿减排交易,从国家出台相关规划到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碳交易机制的研究。今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在
北京召开了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北京、广东、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和
深圳七省市被确定为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并提出2013年中国将全面启动以上区域的总量限制碳排放交易。
碳交易本身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化融资手段之一。为了避免发达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为推动中国的绿色低碳发展,我们在人均GDP4000美元的时候就开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当看到,国际多边资金机制的作用不可代替,资金和技术仍是掣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融资缺口巨大;另一方面,我们也将自主实施减缓,开展国内碳交易试点积累经验,利用市场手段,为中国的经济社会低碳化发展融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