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体系要素中的碳会计准则分析

2016-10-30 15:30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碳交易体系要素中的碳会计准则分析


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是以实物量、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获取碳排放权及从碳排放交易市场买卖碳排放权等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碳排放权在配额分配、交易、交付这一系列经济活动需要进行会计确认,如分配之时产生的资产以及形成的负债或收益,配额交易所产生的配额与货币性资产之间的增减变动,期末配额交付时,超排所需购买的配额支出或减排出售多余配额所获得的收益等。这些经济活动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财务表现,本质上更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

由于碳排放权交易的复杂性,国内外对其会计处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是碳排放权会计的基础。目前,国际上大部分组织都认同碳排放权应确认为一项资产,因为其符合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对于资产类型,主要有三种观点。观点一是将碳排放权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观点二是将碳排放权资产确认为金融工具。观点三是单独设立“碳排放权”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立“配额”和“核证减排量”等二级科目,将碳排放权资产确认为一项“碳排放权”资产。

对于资产计量,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是按公允价值计量。无论对于外购的配额还是从政府免费获得的配额,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2014年新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了新的诠释即: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其不再强调交易金额必须是在活跃的市场进行,所以各试点环境交易所在计量日当日的平均价则可作为公允价值;观点二是按历史成本计量。对于外购的配额,以购买价格进行计量;对于从政府免费获得的配额,不做账务处理。

对于负债类型,主要有三种观点。观点一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在确认碳排放权资产的同时确认递延收益。观点二是将碳排放权负债确认为预计负债。观点三是将碳排放权负债确认为“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的二级科目“应付碳排放权”。

对于资产负债确认时点,主要有三种观点。观点一是在企业免费获得配额时或购入配额时确认相应的资产、负债。观点二是企业在获得配额时暂不确认排放权资产,在年末根据企业实际发生排放量与企业现持有配额的差异情况确认负债。观点三是企业每月根据本月预计发生的排放量,结合企业碳排放机制安排,预计相应负债。

企业在实务中的会计处理存在多样性,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这一现象的存在增加了碳排放权交易的信息成本,影响了碳排放权市场的效率。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财政部也表示将综合各方意见,协同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出台碳交易领域会计核算准则,规范碳交易会计处理流程,最大程度统筹解决控排企业需求。我们也期待完善的碳排放会计准则体系能为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和促进碳交易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侴景垚先生,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摘选于环维易为中国碳市场调查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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