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计划从2018年开始实行国家碳定价

2016-10-8 10:17 来源: icap

2016年10月3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宣布,所有加拿大各省和地区都需要在2018年之前实行碳定价。管辖区可以实施基于价格的制度(如碳税)或排放交易制度(ETS) ETS上限符合:(a)加拿大到2030年国家减排目标比2005年水平低30%,(b)预计碳减排直接价格减少的省份。在选择碳税的司法管辖区,碳价应在2018年从每吨最低10加元(6.80欧元)开始,每年增加10加元,到2022年达到每吨50加元(34欧元)。如果没有一个基于价格的体系,也没有到2018年,ETS到位,国家政府将在该管辖区实行碳价格。定价将应用于一系列广泛的来源,以确保有效性,并且该政策对于国家政府将是收入中性的。所产生的所有收入将保留在该省或地区。

国家碳定价计划的进一步细节将在未来两个月内在省,领土,土着组织和国家政府之间最后确定。该计划也将从2022年开始每五年审查一次,以确保其允许加拿大实现其国家减排目标。

四个加拿大省已经建立了碳定价制度。魁北克和安大略省都有碳排放交易体系,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则有碳税,而阿尔伯塔省则结合了碳收费和基于绩效的排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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