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企业配额实行部分免费发放和部分有偿发放,其中,
电力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95%,
钢铁、
石化和
水泥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97%。配额有偿发放以竞价形式发放,控排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新建项目企业须在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前购足有偿配额。
(一)控排企业配额发放
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20日,控排企业在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获得免费配额。按基准线法分配配额的控排企业,先发预发配额的免费部分,待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企业配额后,再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对企业配额差值实行多退少补。
(二)新建项目企业配额发放新建项目企业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购买有偿配额,可从竞价发放平台购买,也可从
市场交易平台购买。新建项目企业购买足额有偿配额并正式转为控排企业管理后,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向其发放免费配额。
1.发放数量:2016年度企业有偿配额计划发放200万吨。当市场出现配额紧缺或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下,省发展改革委可动用市场调节配额增加配额有偿发放的数量及次数。
2.发放时间:原则上在2016年9月、12月和2017年3月、6月第一个星期安排一期(天)竞价发放,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发放对象: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和投资机构。
4.发放底价:申报价格不设限制,但设
政策保留价,作为竞价的最低有效价格。
5.发放平台:符合条件的竞价发放平台。
6.发放流程: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竞价发放平台负责组织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工作。企业提交竞价购买配额申请、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缴纳购买资金后,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配额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