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还能领导气候行动吗?

2016-9-28 11:43 来源: 英国《金融时报》

美国还能领导气候行动吗?


美国多个州和能源企业抗议奥巴马的减排计划违宪,如果法庭支持他们的意见,巴黎气候协议就危险了。

上周,联合国(UN)颇为乐观地宣布,全球即将迈过让巴黎气候变化协议生效所需要达到的门槛。超过55个国家加入了该协议,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的一半。然而,如果美国法庭否决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的清洁能源计划,这一里程碑几乎瞬间就会倒塌。

能源企业以及共和党控制的多个州表示,奥巴马使美国碳排放量在10年内减少逾四分之一所采用的方法是违宪的。听证会于周二开始。法庭对联邦政府监管权范围的看法是问题所在。但其结果将关系到美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领导力以及巴黎气候变化协议本身的存续。

反对的理由看上去深奥,其实不然。反对奥巴马计划的人士表示,奥巴马要求各州减排是越权之举。他们声称,这过度解读了《清洁空气法案》(Clean Air Act),该法案赋予美国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监管本地污染物的权力,例如汞和硫磺。他们还表示,奥巴马的计划违反了美国宪法,因为宪法禁止联邦政府控制州的资源。

法庭已裁定,二氧化碳是污染物,因此在环保署的监管范围之内。但原告们表示,奥巴马即便对这项权力也使用不当,他设定了宽泛的任务框架,让各州自由决定如何达到它们的减排目标。根据这种狭隘的解读,奥巴马只应有权关闭精确界定的污染源。

无论从现实还是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反对意见都是没有说服力的。奥巴马表示,在一个广泛框架下,由各州拟定各自的计划是最合适的,因为它们比联邦政府更了解本地能源需求。奥巴马这么说无疑是对的。一些州可能选择让燃煤发电厂继续运营,代之以严格的能效规定。还有一些州可能希望采取相反的措施。

不管是哪种做法,如果上述反对意见得到支持,奥巴马将被迫一个一个地提出各州应如何执行减排任务的计划。结果是一样的。但做法会更具干预性。法庭有可能以宪法为由彻底否决该计划。但可能性并不大。美国联邦政府的领导权是有法律依据的。

即便奥巴马的计划完整无缺地得到法庭允许,但如果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11月当选,它也就毫无意义了。特朗普发誓将让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变化协议,并废除奥巴马在减排方面的行政做法。相比之下,如果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当选,即便她对奥巴马计划有所修改也会是可控的。她的政府可能会在不降低目标的情况下调整减排手段。

法律挑战以及关系重大的总统大选都突显了在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美国领导力的脆弱性。只要美国国会拒绝通过征收碳税法律——在近期内立法的可能性很小——这种局面就不会改变。

这不应阻止支持市场改革的人士在美国国会提出更有力的理由。由于转向页岩气和压裂法并实施了更严格的汽车排放规定,美国有望到2025年完成大约三分之二的减排目标。不管怎样,这一点是现实情况。目前重要的不是美国能源模式的转变而是美国领导力的问题。如果看到美国发挥表率作用,其他国家将采取更果断的行动。(译者/梁艳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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