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需国内国际并行「节选」

2016-9-20 15:45 来源: 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 田辉

绿色金融需国内国际并行


导读:未来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必须全方位展开,既依托G20平台,也包括其他合作机制,既包括发达市场,也包括新兴市场,并涵盖不同的金融市场主体

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中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是绿色金融的兴起,不论是在顶层设计和政策框架上,还是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保险等领域的市场实践上均取得了很大进展。与此同时,我国日益成为该领域国际合作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在刚刚结束的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被首次纳入,成为全球共同讨论的重要议题。绿色金融不仅已成为少有的既能凝聚国际共识又有鲜明中国烙印的金融领域,更有望成为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实现良性互动的金融领域。

绿色金融是经济转型的有机组成部分

目前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日渐成为全球共识,我国更是将经济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十三五”规划提出包括“绿色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成为指导“十三五”各项工作的思想灵魂。

绿色可持续发展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换句话说,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绿色金融兼具稳增长、调结构的使命。稳增长自不待言,因为绿色金融的发展目的正在于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绿水青山”顺利转化为“金山银山”。

绿色金融更重要的使命在于调结构。我国正在推进的经济转型,可谓是世界经济史上规模最大的经济转型,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如何有效应对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挑战是一个关键的转型方向。金融体系在其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手段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帮助增加绿色投资,二是帮助抑制非绿色投资,正所谓“有保有压”。在这一过程中,金融体系自身向绿色化的转型是经济转型密不可分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发展绿色金融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调整,而是不能不为、不得不为的调整。金融业如果不能向绿色化转型,在产品开发、定价、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对环境、气候变化因素予以充分考虑,则可能错失新业务、新增长点,还可能会遭受自身财务实力受损的风险。

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经济转型不是我国金融体系独有的任务,其他经济体概莫能外。整体看来,目前全球范围内为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仍然很不充分,甚至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有所背离。例如,有研究表明,两个世界领先的交易所——伦敦股票交易所和纽约股票交易所,旗下上市公司隐含的二氧化碳密集度在2011~2013年分别提高了7%和37%,这意味着资本市场仍然没有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足够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资本市场,正是为了要改变这种状况。从某种程度看,金融体系的绿色化程度能够恰当折射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程度。

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应紧密嵌入金融改革的全过程

必须明确,绿色金融既需要应对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也需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既包括对现有产业升级改造的资金支持,也包括对环保、新能源等新型绿色产业拓展的资金支持;既是现有金融体系的绿化过程,也是碳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壮大过程;不仅仅是存量改革,还是增量改革;不是额外的重建一套系统,而是应该嵌入到金融改革的全过程。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很多障碍可能是传统金融体系也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发展绿色金融需要突破这些障碍,意味着金融改革本身需要不断取得突破。

作者|田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16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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