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关于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闽发改网数字〔2016〕114号】 ...

2016-9-1 18:11 来源: 福建发改委

福建省发改委关于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闽发改网数字〔2016〕114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福建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闽发改网数字〔2016〕114号

省经济信息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送福建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设方案的请示》(闽信〔2016〕67号)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有关附件悉。经研究,同意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可研报告暨初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政府端注册登记管理子系统,含账户管理、综合查询、总量管理、分配管理等模块,实现政府部门对重点排放单位、自愿减排机构和一般机构(投资机构、非政府组织、环保组织等有交易需求的各种机构)、个人参与者等碳排放交易主体注册登记管理。
  (二)建设企业端注册登记管理子系统,含通知公告、开户申请、账户管理、综合查询、配额或减排量管理等模块,为重点排放单位、自愿减排机构和一般机构(投资机构、非政府组织、环保组织等有交易需求的各种机构)、个人参与者等碳排放交易主体提供开通注册服务。
  (三)建设注册登记系统与省碳排放交易管理与在线报送系统、省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国家注册登记系统、国家核证减排量系统对接模块。
  三、建设期限: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06.4万元以内,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五、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建设要求: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云计算平台等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通过省级政务信息目录系统,及时登记发布信息资源。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
工程费用
95
1
数据库建设
10
2
应用系统开发
85
  2.1
注册登记管理(政府端)
40
  2.2
注册登记管理(企业端)
25
2.3
系统接口设计
20
3
系统软硬件支撑环境
0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1.4
1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4.75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9
3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1.9
4
项目管理与可研初设费
2.85
总计
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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