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细则全文

2014-6-15 10:23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张博

(五)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进车、油同步升级,全面供应国四油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建设机动车排放网络监管平台,继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和限行工作,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落实淘汰补贴资金。根据国家节能减排降碳方案要求,全年计划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3.45万辆,其中“注册营运黄标车”4.89万辆,“非注册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8.56万辆。全面推行工况法检测,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含免检车辆)不低于80%,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不低于9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考核,逐级分解减排指标,增强减排指标考核权重,细化考核内容,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范围,将减排“三条红线”纳入减排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市(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实施约谈、问责,不予评优评先。
 
(二)改革总量管理工作机制。启动环境容量研究工作,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强化源头调控,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制度,分阶段推进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工作。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和交易制度,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污染物排放预算指标。
 
(三)优化并落实各项环境经济政策。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以排污许可制度为基础,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调查研究。探索排污权质押融资新路径,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的市场化机制。探索实施畜禽养殖减排经济补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补贴资金。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提升企业治污积极性并加强监管,严格扣减非正常运行时段的环保电价补贴。进一步加强发电“绿色调度”,增加已上脱硫脱硝设施燃煤发电机组发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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