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 限制项目审批

2016-7-14 15:50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熊争妍

湖北省环保厅办公室日前印发了《支持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各地结合相关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契机,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彻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调查摸底湖北省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情况,深挖“十三五”行业减排潜力,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强化环境执法,规范环保信息推送和案件移交程序,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总体目标及年度任务。

湖北省环保厅要求,要严格钢铁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从2016年开始,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产能减量替代。

此外,湖北省提出,对未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煤炭企业,将依法实施按日计罚等措施。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依法处罚、按日计罚,并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以及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依法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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