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项目审批流程发生重大变化 全国碳市场对CCER准入条件待明确

2016-4-1 11:52 来源: 碳道

CCER项目审批流程发生重大变化 全国碳市场对CCER准入条件待明确

根据碳道从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了解,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调整了ccer项目备案审批程序,暂取消项目上会环节。气候司收到上报的项目后,将项目资料提交给专家评审,再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办理。据了解,未来的CCER管理权将放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另外,国家发改委正在对未来全国碳市场的CCER准入条件进行讨论,新规定据悉将于近期发布。潜在的方案有可能比目前碳交易试点省市的限制条件更严。可能的要求包括:

 项目开始日期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或者更晚,产生的CCER才可用于履约;
 一些类型的项目将直接被限制,比如工业气体类项目。
 
以下是易碳家整理的各试点CCER抵消限制规则:【请点击查看】http://www.tanjiaoyi.com/article-15936-1.html

另外,全国碳市场可能只允许一类项目产生的CCER可用于履约;在目前大部分试点省市被限制的水电项目则有可能放开,特别是大水电项目。

此前各试点省市相继出台的CCER抵消细则已经使相当一部分审定公示的项目产生的减排指标无法用于履约,如果全国碳市场按上述条件进一步设限,将使大部分项目“白白忙活”,未来短期内能供给全国碳市场的CCER数量将很有限。

在此我们建议:

主管部门应尽快明确未来全国碳市场的CCER准入条件,避免碳市场参与者由于政策随意性或信息不透明造成损失,损伤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

增强CCER准入条件与各试点省市政策的延续性,合理在来源地域、项目领域、时间和类型等方面设定准入条件;

增强CCER项目评审透明度,及时公布项目通过情况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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