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的宏观目标

2016-3-6 16:37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20年目标

2009年1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宣布,“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2014年9月,发改委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作出长期安排。

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的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该指标将分解落实到各省。 

目标分解方案

“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在各地节能分解目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各地“十二五”能源消费结构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和森林碳汇潜力等因素。

中长期目标

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努力早日达峰。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2015年6月30日李克强总理借出访法国之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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