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应加大处罚力度

2014-5-29 12:41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据易碳家了解到,面对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现行环境保护法曾被指太过“软弱”,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震慑力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作为重点,在具体规定上有了很大突破。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据易碳家了解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法律还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这些规定都将极大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评价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拘留等举措,为惩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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