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和核查制度

2016-2-19 09:39 来源: 甘肃省发改委

据了解,2015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制度的通知》(甘发改环资函[2015]14号),要求各市州站在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主动抓好本地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快建立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通知中明确要求2010年以来温室气体排放达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公布了报告内容、报送程序和保障措施。

为有序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征选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及其核查员。印发《关于征选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其核查员的通知》(甘发改环资〔2015〕215号),经过申报、专家打分等环节,于2015年4月确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惠科资源环境技术转移中心、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甘肃环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家单位为甘肃省首批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二是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送能力建设培训。2015年4月至5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省发改委培训中心承办,在兰州市分四期举办了“全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送能力建设培训班”,约360家省内重点排放企业,以及14个市州发改委和兰州新区经发局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共600多人次参加。

三是基本开发完成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送系统。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省信息中心基本开发完成“甘肃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数据报送平台”,预计2016年正式上线运行。平台可实现重点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排放报告自动生成、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政府部门在线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通过该平台,重点排放企业可以快速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该行政区域的碳排放情况,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目前,在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下,我省通过发布文件和一系列能力建设,基本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和核查制度,将为我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和减缓气候变化提供重要工作基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供稿)

原标题:我省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和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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