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14号)和《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函〔2015〕441号)的要求,2015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
深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初步成果评估会。全国源清单工作技术顾问专家库的6位专家对我市源清单工作初步成果给予充分肯定,经充分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深圳市的源清单编制试点工作达到了环保部的要求。
深圳市根据环保部的技术指南分类,建立了深圳市的大气污染源排放分类体系,厘清了各类污染源的活动水平获取来源与途径,筛选了符合实际的排放系数与其他参数,编制了深圳市2014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了排放清单结果对比与分析,清单的质量控制措施和不确定性分析,识别了深圳市重点污染源及其排放特征。
专家组一致认为,深圳市具备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能力,该清单数据结果较为客观、可信,较好的反映了深圳市大气污染排放状况的特征,可为深圳市的环保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同类城市源清单编制工作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