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环资〔2015〕1737号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024号)等规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第一批)的通知》(新发改环资〔2015〕1494号),组织开展了自治区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第三方核查机构征选工作。经审核,现公布新疆中创碳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泛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通佳技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红杉科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鑫恒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中心、北京国农小康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9家单位为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单位应结合新疆实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专业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重点企(事)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
二、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在积极协调核查机构做好本地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盘查和核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馈(具体受理处室:环资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抄送: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名单
(第一批)
序号
机构名称
1 新疆中创碳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新疆泛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 新疆通佳技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 新疆红杉科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 新疆鑫恒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中心
7 北京国农小康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