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与审核并行 打造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目前,广州正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未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耗能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同时,推进园区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出台实施《广州市关于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的实施方案》,启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塘环保工业园、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等13个列入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市工业集聚发展园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并创建了越堡
水泥、旺隆热电、发展新塘水务、发展环保
建材、广州万绿达等一批清洁生产优秀企业。
下一步,广州市将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完成一轮实地评估,1200家重点审核企业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4000个以上清洁生产改善项目。形成年节约量250万吨标准煤
节能能力,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600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占2010年全市
减排量的24.4%和31%。通过验收的企业获得“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创建30家市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广州市正编制培训教材和宣传资料,规范培训内容,举办推广培训活动。同时,继续鼓励企业对废水、废气、废渣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获得“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和获得“广州市参与清洁生产行动证书”的企业按规定予以奖励。每年培育认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此外,继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强化园区环境综合管理,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推动新塘环保工业园、花都汽车城等单一产业园区,延伸产业链,集中供热、集中治污。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明珠工业园、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综合性园区,深化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和“补链招商”。推动工业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