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在其成长过程中吸收并储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因此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手段之一。据了解,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以及我国正在建设的部分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都允许开发
碳汇项目,使之成为能够交易的经核证的碳
减排额度。然而,合格的碳汇项目,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土地合格性要求
清洁发展机制(
CDM)对造林再造林项目土地合格性的要求,限于在199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只有满足这样条件的林地,才有开发并最终获得可交易的
碳减排额度的可能。由于我国能够满足CDM要求的林地越来越少,因此国内的
方法学降低了这一要求,只需满足2005年2月16日以来无林地要求即可。
除了对林地时间上的要求,项目活动所涉及的每个地块上的植被状况还需满足一定的要求。
额外性要求
所谓额外性,是指项目在财务、技术等方面存在障碍因而无法独立开展活动,必须通过碳汇项目的支持克服障碍才能使项目得以实施,这样项目产生的碳汇量才具备额外性。评价项目是否具有额外性,须根据方法学要求,按照一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分析。
适宜的方法学
开发碳汇项目必须根据相关部门备案的适宜的方法学进行。2013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第二批)备案的复函》,同意国家林业局报送的“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和“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作为第二批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此外,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方法学正在进行专家审核,预计会成为第三批备案的方法学之一,这三个方法学几乎可覆盖我国林业行业碳汇项目的需求。
碳汇项目开发程序
按照项目的开发模式,碳汇项目可分两大类:一是碳汇造林项目;二是森林经营项目。
根据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的通行做法以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发碳汇项目流程包括项目筛选和评估、设计与描述、审定、备案、实施与监测、核证、备案
ccer。
从以上分析可见,我国林业碳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全力做好林业碳汇工作,不但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减轻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压力,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生态环境及濒临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因此可以说,林业碳汇项目是各种减排类型中最有价值、“性价比”最高的项目,现阶段我国开发林业碳汇的条件正趋于成熟,未来林业碳汇
市场潜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