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传统燃油船舶面临污染物与
碳排放双重压力,而我国内河新能源船舶总体规模已居世界前列:截至2025年底,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达1200余艘。《方案》坚持
市场主导、
政策引导,场景牵引、创新突破,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有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动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发展,从多场景分类应用、用能供应保障、创新商业模式、制造产业支撑、营运管理、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制度、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部署11项重点任务,并在
江苏、
浙江、湖北、广东等省份先行先试。目标上,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其中电动运输船舶突破1000艘、甲醇动力船舶突破100艘,长江干线甲醇加注服务能力全线贯通,长三角水网地区船舶充换电设施基本成网,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场景业态丰富、全链条支撑有力、高标准体系健全的产业生态,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