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
交通发展“十五五”规划》重点围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主通道,按照跨省区域协同、
减排效益显著、投资带动明显、技术路线可行等原则,以专栏形式提出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更新改造工程、零碳公路
运输通道建设工程、零碳水路运输通道建设工程、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等多项绿色交通“重大工程”,确保绿色交通工作落地见效。
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将持续实施新能源
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铁路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老旧民航装备更新等重点任务,到2030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车辆,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更新改造工程将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实施铁路场站、公路及服务区、港口码头、机场、枢纽场站等实施绿色化更新改造,推进实施供热、制冷、通风、照明等
节能低碳改造和“源网荷储充”一体化等改造,建设一批近零碳设施。
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将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依托国家高速公路重点路段,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打造“5射4纵5横”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约3万公里。聚焦“疆煤外运”等场景,在服务区、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提高大功率充电设施比例。
零碳水路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将在长江干线航道、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平陆运河、长三角和珠三角航道网等水域,推进甲醇、氢等绿色燃料加注和充换电等补能设施建设,加快纯电和甲醇等动力船舶推广应用,建设零碳水路运输通道约5000公里。
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将在资源条件好、负荷需求高、具备消纳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利用公路廊道、铁路场站、港口等建设分布式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打造一批光伏发电和光储充一体化公路走廊,推动
山东、
云南、
江苏等省份和城市建设全域公路与能源融合发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