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8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5.9%,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体比率达88.8%,同比提升4.7个百分比;黄干流国考断面稳定保持Ⅱ类水质。
八个方面部署58项任务
近日,《美丽山西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文保介绍,规划从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打造美丽山西设样板等八个方面部署了58项任务,通过系统治理、全面发力,努力实现四个“更”的目标。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让发展质量更高。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善绿色发展引导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强化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充分发挥碳
市场机制
减排作用,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深化污染治理攻坚,让生态环境质量更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争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在蓝天保卫战方面,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围绕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领域,强化深度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坚持“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水生态系统健康”并重,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生态用水保障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在净土保卫战方面,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分期分片治理,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面,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强
化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控和规模化利用,积极扩展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资源化利用途径,抓好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优化,让三晋大地底色更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加快矿山生态修复与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筑牢黄河中游和华北地区生态屏障。
夯实风险防控基础,让生态安全底线更牢。在生态环境应急方面,着力提升隐患排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全过程管理能力。在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持续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辐射事故发生。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持续完善全要素、全地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四个方向推动降碳
降碳是美丽山西建设的重点战略方向,也是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晓丽表示,“十五五”时期,将紧扣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新要求,重点从“碳监管、
碳市场、
碳足迹、
碳普惠”四个方向协同发力,推动降碳行动。
强化“碳监管”,管住重点排放的“大户”。占全省碳排放量85%的重点企业,已全部纳入碳排放重点监管范围,将强化对重点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的全流程监管,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综合运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区管控、超低排放改造等有效手段,分类引导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
用好“碳市场”,让减碳产生真金白银的收益。今后,更加主动融入全国碳市场,一方面,服务行业企业提升
碳管理和交易能力,争取通过减碳在“强制碳市场”多收益;另一方面,加强优势项目储备,比如开发低浓度瓦斯利用、造林
碳汇等项目,积极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探索“碳足迹”,摸清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排碳量”。将在深化法兰、焦炭、
玻璃、氢能等8类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基础上,建设本地化排放因子数据库,搭建省级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碳足迹核算技术体系,用更简单的方式、更低的成本帮助企业算好产品碳账,提升山西省重点产品绿色竞争力。
落实“碳普惠”,推动绿色低碳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引导鼓励公众主动参与生活端减排,创新推出“三晋绿色生活”小程序,搭建“个人碳账本”,接入了17个日常生活场景,已累计记录低碳行为4亿次,减碳量超过40万吨。将持续拓宽覆盖领域,丰富应用场景,推进碳普惠建设向纵深发展。
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生根
8月15日起,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吴丽玲表示,法典对于指导全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意义重大。
强化普法,筑牢法典实施的社会根基。针对不同群体,分类精准普法,在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开展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全覆盖培训,组织全系统开展法典知识竞赛,依托执法大讲堂、执法大练兵培训执法人员3000余人,夯实干部队伍法典履职基本功。在企业层面,深入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法典宣讲,强化企业主体守法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在社会层面,借助电视节目、新媒体平台等,依托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法典,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配套,推动法典制度落地可操作。严格对标法典新规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清理完善地方性
法规,省级层面已修改《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废止《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正在推进起草《山西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指导地方修改《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57部地方性法规、废止《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会同省司法厅推进《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政府规章的修改清理工作。完成省生态环境厅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正在全面清理
政策性文件,各地市工作也正在同步开展。
规范执法,保障法典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将对照法典新要求,梳理完善执法事项清单,细化完善贴合基层实际的执法细则,部署推进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行使独立执法权,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打通法典落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