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两项为约束性指标;统筹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控。实施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高标准建设荆门国家级零碳园区,培育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新能源基地,推动新增用电量尽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推进电化气化氢化长江,发展多式联运。依托中碳登拓展全国碳
市场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功能,建设全国影响力
碳市场、
碳金融中心;探索配额有偿分配、优化碳价调控;建设荆门国家
碳足迹标识
认证试点,推进碳标识、绿电绿证、
碳普惠应用;布局武汉环沙湖低碳产业集聚区。攻关CCUS、重点行业降碳减污工艺;探索农林湿地
碳汇交易;推进EOD模式、碳质押绿色金融产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重点行业“绿色标尺”评价,评价结果对接
碳配额分配;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提升极端天气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