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一对一”到“一对多”,
内蒙古多用户绿电直连方案试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施行。文件与今年已出台的单一
电力用户绿电直连
政策、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政策,共同构建起内蒙古绿电直连政策框架,标志着内蒙古绿电直连政策体系基本成形。
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户是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新能源发电也可由多个不同法人实体实施,新能源应汇集后以单一线路接入负荷汇集站。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并网型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以产权分界点形成清晰物理界面,新能源接入项目内部;离网型项目具备完全独立运行条件,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
内蒙古自今年1月出台单一用户绿电直连政策以来,全区已批复一批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本次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出台,是对单用户政策的拓展,将单用户绿电直连的“一对一”模式拓宽至多用户绿电直连的“一对多”或“多对多”模式,即一个或多个新能源电站汇集后,以单一线路向负荷汇集站供电,通过负荷汇集站向多个负荷直接供电。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为一些用电规模较小、不具备独立实施绿电直连条件的企业开辟了新途径,这类企业可组团联合参与项目投资,进一步推动新能源生产消费集成融合发展。
《方案》明确了项目八大适用范围,即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降碳刚性需求出口外向型企业、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行业、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
钢铁水泥和多晶硅行业,并就实施要求、运行管理、交易与价格机制、项目申报与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
《方案》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绿电供应和消纳政策体系,为自治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自治区能源局将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各盟市科学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规范有序开展项目申报审批,推进自治区新能源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提升绿电供给水平,加速推进自治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努力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