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APEC能源部长会议达成“1+3+5”成果体系

2026-9-15 10:00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2026年APEC能源部长会议新闻发布会,介绍会议有关情况并发布会议成果。能源部长会议主席、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会上表示,会议形成了“1+3+5”成果体系。具体包括:发布1份声明,即《2026年APEC能源部长会议联合声明》;通过3项专业领域共识成果,即《APEC高质量能源普惠愿景与行动》《APEC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政策推荐(2026—2030)》《APEC促进能源安全协同的非约束性准则》;作出5项东道主自主贡献承诺。

  为助力APEC发展中经济体提升清洁能源发展能力,向亚太地区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中方在本次能源部长会上正式宣布,未来十年将为APEC各经济体提供1000个清洁能源培训名额。为保障这项举措落地实施,中方建立了亚太清洁能源培训学院,推动相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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