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至2030年,建立健全全周期的绿电直连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建成一批高质量绿电直连项目,电源侧开发规模达到50万千瓦。至2035年,绿电直连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源荷适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储能类型和装机规模,支持采取“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接网模式。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在上海市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并网型项目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单独设置,不纳入全市新能源利用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