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 》要求到2030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指标控制在10%以内,是基于什么考虑提出该目标?如何推动实现? ...

2026-7-15 09:22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城乡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充分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快速增长,带来较大环境风险隐患。因此,《规划》提出将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十五五”期间,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控制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一是分解管控目标,压实地方责任。10%为全国平均管控基准,我部将进一步结合地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资源化利用配套能力等因素分解制定省级指标,并将其纳入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各省应根据分解管控目标,细化部署本地危险废物填埋管控工作。二是推动利用处置方式优化,控制填埋处置量。推广危险废物利用先进技术,推动健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填埋量大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减少最终填埋处置量。三是加强环境管理,强化填埋处置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填埋处置环境监管,严格限制可通过利用、焚烧实现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填埋处置设施实施分级管理;修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污染控制标准,推动填埋处置设施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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