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 》设置“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指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开展该指标的评价考核? ...

2026-7-15 09:19 来源: 生态环境部

        2025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计划通过3年左右时间有效解决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顽疾。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排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5.1万个,完成整改4.1万个,清理各类固体废物7122万吨。为推动这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在国务院近日印发的《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中,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纳入“专栏1‘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主要指标”中。

  “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指标涵义为某省份单位国土面积非法倾倒处置事件的当量起数。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事件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生态环境部采用卫星遥感对各省份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并核实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事件。第二类是未完成既定部署任务、媒体曝光和督察执法发现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在计算当量起数时,考虑固体废物种类、危害程度和堆存面积(体量)等差异,按照确定的当量系数(在0.5—8之间),分别折算各类非法倾倒处置事件的当量起数。同时,为充分调动地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各地自查发现并主动整改的问题不纳入测算。

  为科学稳妥推进该指标评价考核,我们拟设立2年试算期,对各省份开展试算、积累数据,及时修正完善测算方式,并分别确定各省份的指标基数和目标值。在“十五五”期间,不设定全国统一的指标目标值,主要考核各省份的年度同比下降幅度,确保该指标合理、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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