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在整合各领域循环经济既有管理
政策的基础上,坚持
问题导向,完善全链条资源循环利用政策措施,更好发挥循环经济对资源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主要的亮点和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三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强化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适应“十五五”时期资源保障形势和工作需要,《规划》从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部署资源循环重点任务。在推动资源消耗源头减量方面,通过推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在增加国内再生资源供给方面,通过抓好工业、农林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在拓宽海外再生资源利用渠道方面,通过完善进口利用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拓展进口品类,加强海外再生资源进口和规范化利用,提升资源循环水平。
二是进一步补齐重要品种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短板。《规划》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增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加快传统‘城市矿产’高值化开发利用”、“完善‘新三样’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3个专栏,聚焦循环利用规范化不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分品类细化循环利用路径。在大宗固废领域,通过拓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的消纳渠道,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进一步发挥固体废物的资源属性。在传统“城市矿产”领域,通过加快规范化回收和精细化拆解,提高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
钢铁、废
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传统“城市矿产”的高值化利用水平。在“新三样”固废领域,针对当前问题较为突出的废旧动力电池、废旧风电设备、废旧光伏设备等“新三样”固废,通过完善报废管理、明确处置责任、健全回收网络,提高规范化回收利用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升级。《规划》在总结循环经济20余年发展经验基础上,围绕再生材料使用激励不够、
市场化机制不健全、行业低水平竞争、信息化监管能力不足等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
法规标准、健全统计评价、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强化行业监管等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工艺提升,培养骨干企业,改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小、散、弱”面貌,推动循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