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2026-7-2 09:41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及《重庆市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7年)》等部署要求,立足重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定位,着力提升全市“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为牵引,按照“总体匹配、适度富余、利用优先”原则统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为建设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有力支撑。到2030年,全市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1.实施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与环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等典型案件。

2.实施溶洞垃圾专项调查整治。开展全面排查,动态更新溶洞底数、问题溶洞和周边污染源“三张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设溶洞垃圾非法倾倒信息化管控系统,建立常态化管护、巡查和“回头看”机制。到2026年,完成溶洞垃圾污染问题整改。

3.实施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对涪陵区、南川区、綦江区磷石膏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依法查处磷石膏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到2027年,完成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4.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加快推进隐患治理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批准填埋飞灰。对已停用且无后续使用计划的填埋场,原则上2024年底前停用的在2027年完成封场治理工程、2024年后停用的在2030年前完成封场治理工程。

5.实施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统筹推动治理改造。对达到设计库容、停用时间超过3年和环境风险高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实施封场综合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施分类精准监管,落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

(二)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治理水平

1.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体系。探索开展本市典型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路径研究,编制分级分类管理指南。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0吨(含)以上的单位以及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纳入电子台账管理范围,并逐步向其他重点产废单位推广,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跟踪管控。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监管。探索赤泥综合利用途径,推动万州区赤泥资源化项目落地实施。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要求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磷石膏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充填,实现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动态平衡。水泥窑企业检修产生的灰渣等固体废物应当规范贮存堆放和处置,委外处置时需开展属性鉴别。

3.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以锰渣场、尾矿库为重点对象,实施“一场(库)一策”精准整治。实施酉阳县天雄老渣场整治、城口县锰矿矿井涌水治理等项目。落实秀山龙洞沟、亚美欧2个汞矿尾矿库和綦江满山红铁矿尾矿库治理管控。

(三)有力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1.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企业数智监控设备升级,推进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管理。强化对汽车维修、机动车拆解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识别与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2.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从严把关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迭代升级,削减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引导含油金属屑产生单位采用先进工艺替代切削油或油/水、烃/水类切削液使用。督促危险废物贮存量超过贮存设施能力的企业实行存量动态“清零”。

3.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重点监管清单,定期开展环保绩效评估及达标核查。推动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优先资源化利用及焚烧处置,减少填埋处置。到2027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原则上不再接收飞灰稳定化物。

4.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合理配置利用处置结构,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和综合利用潜力分析,适时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投资建设指导性建议的通告。定期开展设施运行绩效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督促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强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推动收集单位提档升级。

5.健全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提质扩容中心城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整合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富余能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动态完善协同应急处置体系。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模式。

(四)积极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新能源退役设备污染防治

1.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设施,相关区县依规发布并动态更新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包括个体工商户)。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环境监管。

2.强化新能源退役设备环境管理。落实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延伸责任。健全废动力电池、风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三样”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支持绿色拆解及高值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五)系统强化生活、建筑、农业等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监管,对重点企业开展二噁英排放抽查监测。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填埋甲烷收集处置。

2.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建设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运行及监管标准体系并实施常态化监管。全面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2026年底,完成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泥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动污泥综合利用及协同处置,逐步减少填埋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强化运输储存监管,严格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推广封闭式粪便存储和处理设施,强化臭气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全面深化川渝协作,稳步提升固体废物管控质效

1.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工作机制。定期更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类别和可接收量,动态调整纳入“白名单”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其接收规模。推动本市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企业纳入全国跨省转移“白名单”试点。

2.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川渝地区产生量大、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品类,实行跨省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

3.推动固体废物管理标准协同。对川渝地区现行固体废物相关地方标准开展联合评估,有序制修订统一的区域标准。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页岩气开采等领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协同工作。

4.深化“无废城市”区域共建。鼓励川渝毗邻城市或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共建,支持建设“无废集团”“无废企业”。健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发挥产业互补优势,推动毗邻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资源共享和协同应急处置。

(七)持续强化数智赋能,扎实筑牢环境监管防线

1.迭代升级“巴渝治废”综合管理平台。打通多平台数据壁垒、优化“一键填报”功能。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货物运单联动,掌握危险废物运输轨迹。完善危险废物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市内精准追溯,并应用于信用监管与风险研判。推动AI赋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巴渝治废”应用实战实效,有效防范违法倾倒等行为。

2.建立固体废物智能遥感监测网络。强化“遥感+人工智能”技术及装备在堆(渣)场、尾矿库、填埋场等贮存处置设施及非法倾倒处置的协同应用。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为重点开展区域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3.强化贮存处置设施污染排放监测。加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监督监测和自行监测监管。完善尾矿库分级环境监管体系,以高、中环境风险等级及重点区域尾矿库为重点,推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及与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装树联”,到2030年,实现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联网应联尽联。

(八)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体系

1.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制定《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重庆市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同步编制配套技术规范指南与实施细则。制定《重庆市典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利用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支撑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检测能力建设运行技术指南》。

2.优化固体废物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统筹各类资产、资源、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向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基础设施、科技研发和示范项目重点倾斜。

3.推动固体废物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绿色低碳技术装备,鼓励固体废物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探索典型固体废物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核算。

4.强化固体废物科技支撑。积极申报建设国家(部)级三峡库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风险管控重点实验室,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固体废物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三、保障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动规划实施,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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