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地党员干部要在“四真”上下功夫,确保法典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在“真学”上下功夫。一方面,解决“学什么”的
问题。深入学习法典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制度设计和法律责任体系。重点把握法典在整合原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基础上进行的体系化创新。学习法典所蕴含的生态整体观、系统观。
另一方面,解决“怎么学”的问题。要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将法典学习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思考法典对自身分管领域或具体岗位提出的新要求。
在“真懂”上下功夫。要深刻理解生态环境法典贯穿的核心要义。要准确把握法典在政府责任、企业义务、公众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理解其构建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透彻领会法典设定的各类环境标准、规划制度、许可制度等制度措施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协同关系。
党员干部在自身学懂弄通的基础上,要自觉肩负起宣传普及法典的职责。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法典。要重点宣传法典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利与义务,引导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
在“真用”上下功夫。“真用”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如在制定相关
政策、规划时,要主动对照法典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与法典精神同频共振;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时,要严格依据法典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
同时,“真用”还体现在运用法典破解
难题、推动工作上。要善于从法典中寻找解决当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和方法路径。例如,将法典的实施与推动产业、能源、
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优化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方式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只有将法典真正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才能将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真敬”上下功夫。要敬畏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观念,严格在法典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粗暴执法,甚至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等行为。
要敬畏法律后果。法典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不仅针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也针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公职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要时刻以法典为镜鉴,检视自身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通过自身的模范守法行为和坚决的护法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