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
法规开展集中清理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thjtfg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0日。
附件:1.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的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