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碳排放管理,完善天津碳
市场核查工作,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根据《天津市碳达峰
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规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邮箱qihouchu@tj.gov.cn,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附件: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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