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近日完成了首批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的淘汰奖励发放工作,6位车主共计收到25.8万元的奖励资金。这标志着当地落实老旧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
政策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并改善空气质量,绍兴市多部门曾于去年底联合发布了详细的奖励实施细则,针对提前淘汰或置换新能源车给予分档奖励。自政策实施以来,当地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并设立线下专人对接点,大幅提升了受理效率。目前,该县已受理淘汰车辆11辆、新能源更新车辆1辆,总体进度超73%,涉及总奖励资金40.6万元。该项补贴申请将持续至2026年7月底,相关部门将继续强化宣传与服务,切实推动
交通领域的
碳排放降低与结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