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16 21:56 来源: 水晶碳投
6月1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修改交易规则的通知”。
根据通知,在上海碳排放交易实行的涨跌幅限制制度中,涨跌幅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10%;碳排放配额(SHEA)的涨跌停板幅度由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调整至±10%。
对大额协议转让,通知规定,单笔买卖申报超过50万吨(含50万吨)的交易成交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通知原文如下: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关于修改交易规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15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沪发改环资[2015]97号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现对《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将原“协议转让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交易双方在当日收盘价的±30%之间协商确定”,修订为“协议转让交易中,单笔买卖申报不超过50万吨的交易成交价格由交易双方在当日收盘价的±30%之间协商确定,单笔买卖申报超过50万吨(含50万吨)的交易成交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二、《交易规则》第四十八条,将原“碳排放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涨跌幅比例为30%”,修订为“碳排放挂牌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涨跌幅比例为10%”。 三、《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将原“碳排放配额(SHEA)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修订为“碳排放配额(SHEA)挂牌交易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 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修订自2015年6月16日起执行,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201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