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废旧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联合部门规章,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明确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但是,当前行业仍存在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信息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关键资源供给、化解安全环保风险,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