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
问题。“十四五”以来,
安徽省锚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这一战略定位,把生态环境承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安徽筑牢坚实基础。
以正确政绩观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生态福祉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价值维度。这意味着决不能盲目追逐GDP增速,而是要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与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
“十四五”以来,安徽省在全省GDP连跨4万亿元、5万亿元两个台阶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从2020年的39.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5年的34.3微克/立方米,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连续3年超300天;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率从2020年的78.8%上升至90.2%,并连续3年超90%。江淮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就是安徽省始终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植于心、实践于行的见证。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体、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尤其是更加关注房前屋后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到的环境。安徽省从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入手,纵深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和道路扬尘问题专项整治,整改“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15万余个,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保持在九成以上。
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十五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时期。安徽省将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创先争优,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
完善考核体系,为树牢生态优先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制度保障。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指挥棒”,其指标设置直接决定行动方向。需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转型成效、生态安全等指标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合理增加相应考核权重。将生态效益量化为可考核、可检验的指标,形成重视生态者受褒奖、破坏生态者受惩戒的鲜明导向,推动领导干部履职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
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抓手,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将生态环保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安徽省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压实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推动在解决表象问题的同时解决根源问题,在整治已发现存量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共性问题,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坚决防止治理后再污染、整改后再反弹。
推动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以全面绿色转型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锚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战略定位,以完成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任务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实施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推进长江流域水质提升、淮河流域水质攻坚、新安江流域水质提质行动,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坚决守护好江淮大地的好山好水。另一方面,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引领作用。推动工业、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深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携手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