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标准是衡量产品设备能效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加快产品设备提质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节能标准工作。
在标准制定方面,“十四五”以来,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实施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累计制定修订节能领域标准133项,其中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30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量大面广的工业领域用能设备能效平均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为进一步提升部分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填补标准空白,推动能效指标应提尽提。
在应用推广方面,要求用能单位对照标准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合理用能、高效用能。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
碳排放评价、能效标识管理等环节严格落实标准要求,引导用能单位和消费者采购、使用节能高效的产品设备。例如,在2026年“两新”
政策优化中,我们聚焦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进一步发挥能效标准牵引作用,积极引导绿色消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发挥节能标准在推动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支撑作用,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节能降碳标准体系。强化跨部门协调配合,加快制定修订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引导企业主动提升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水平。
二是动态更新能效水平配套政策。结合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节能降碳等工作需要,围绕能效、技术、碳排放等方面,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合理提高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要求。
三是强化标准制度实施跟踪问效。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估。通过节能监察、产品质量抽查、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等手段,加强标准指标执
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形成以标准为引领、政策协同发力、企业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更大力度推进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