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州成功办结全省首例碳票抵偿污染案件,涉案企业通过认购 “鄂西林碳” 森林碳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该企业因违规操作导致大气污染,除接受行政处罚外,经鉴定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达 13404 元。在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企业采用替代性修复方案,将全部赔偿金用于购买经备案的森林碳票,对应
碳汇量 134.04 吨二氧化碳当量,并通过恩施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完成认购核销。此次实践开创了大气污染赔偿与碳票机制衔接的先河,碳票消纳资金将用于森林抚育、植树造林等增汇活动,形成 “损害担责、修复惠民” 的良性循环,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辟了
市场化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