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起草的原则是什么?

2025-12-26 09:37 来源: 财政部网站

     一是以《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为基础。《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目标和一般共性要求,统驭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制定。《气候准则》在制定目的、披露目标、体例结构、相关术语概念及基本技术要求上与《基本准则》保持了高度一致,对于信息质量、重要性原则、一般披露要求和相关术语概念等不再重复规定。在披露框架设计上,《气候准则》采用了“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这四大核心支柱,同时特别融入了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

  二是坚持国际趋同与中国特色相结合。一方面,以我为主、体现中国特色,在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依据、碳排放权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措施、增加国家自主贡献的情景假设等方面充分考虑我国相关法规制度和企业实际。另一方面,积极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的披露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S2)总体保持衔接,倡导企业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

  三是兼顾行业特点及应用需要。《气候准则》主要对各行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用共性要求作出规定,未对不同行业设置差异化条款。考虑到《气候准则》在不同行业应用存在诸多差异,我们已着手开展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拟在《气候准则》出台后适时发布,为不同行业应用《气候准则》提供指引,形成“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行业应用指南”的全链条行业应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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