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江西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同步启动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明确“十五五”时期推动10个左右零碳园区建设,力争到2030年建成3—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方案》提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6方面重点任务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内含1个核心指标、10个引导指标)。江西省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在核心指标方面,
化工园区单位能耗
碳排放≤0.6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非化工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0.4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方案》支持打造零碳综合改革示范区、绿色
电力消纳创新区、零碳产品生产聚集区等样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